“其实目前最离奇的就是,郭文轩究竟接到什么电话,才匆匆忙忙地离开公寓呢?他又不肯告诉警方。”
我也赞成她的想法:“他离开公寓的时间的确过于巧合,但他没有杀人的嫌疑,更加没有杀人的动机吧?”
我突然想起一个细节:“外面的门,凶手在输入密码的时候没有留下指纹?”
她很遗憾地告诉我:“这扇门是最新的科技,就算没有戴手套输入密码,一样不会留下指纹。”
“或许郭文轩根本没有开车出去呢?”我提出了疑问。
她反驳我:“不会!高速公路有他的驾驶记录,这一点不会有错。”
假如郭文轩没有说谎,他真的临时有事出去,而何丽如遇害时,他又有不在场的证据,何丽如的死亡时间没有被延迟,那如何解释知道密码的凶手呢?现场没有打斗的迹象,表明凶手在时间上很仓促,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杀死何丽如,然后再在现场制造指向我的罪证。连捅五次,凶手一定很憎恨死者,刺杀行为是一种性变态的思维逻辑,在这种行为上主要是追求作案时的兴奋与刺激。现场没有找到凶器,凶手也许是自带凶器作案,离开时自然也是携带凶器。可问题是,凶手是从哪种途径套到我的指纹呢?
还有我那件染满鲜血的衣服,我记得在喝醉酒那天,我就是穿着那件衣服的,为什么会自己染满鲜血的呢?在我失踪的那几天,究竟有谁接触过我,而我又不知道的呢?看来,我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就必须要想方设法地搞清楚,我丢失记忆的那几天究竟去了哪里。我只能找心理医生,但我现在已经是通缉犯,不可能光明正大地去找心理医生,只能找信得过的自己人才行。
无论如何,当务之急是找出案件的真相。
凶手既然想到要害我,那么他一定是我身边的人,不然他是无法套到我的指纹的。
看来我得回去一趟实验室,检验一次何丽如的尸体才行。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她又阻止我:“不行!你就这样回去,等于自投罗网!”
我胸有成竹地对她说:“不用担心,我自有分寸。”
其实我那所谓的自有分寸,就是虚张声势,我根本没有把握。
不过在两个小时之后,我用特别的方法通知了元应子,他是我的助手,唯一一个可以名正言顺地接触尸体的人选,我知道法医的助手通常是要留在实验室通宵工作的,尤其是有凶案发生的情况下,这个通宵工作是无可避免的。虽然我们一起共事的时间很短,但他最起码将我当成了自己人,他接到我的特别消息时,不仅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劝我去自首,而且还主动要求帮助我洗脱罪名,这一点倒是令我本来就没有感情的心变得无比的感动。
我吩咐他,准备好所有的东西,在凌晨时分,实验室的所有人全部散去的时刻,我就会出现。
至于黄雁如,我想,暂时与她分开一会,检验尸体之后再找她也行。
于是,我与她就在郭文轩的私人公寓里分道扬镳。
她或许不知道自己的去向,但我很清楚自己的位置。
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实验室走廊外面的灯光是关闭状态的,因为是半夜的缘故,不过还好我早已经熟悉这条走廊的特性,纵使在黑暗中我也能健步如飞地踏入实验室里,我要的东西,他早已经准备好。
不外乎是一份支援法医的验尸报告、一副从冰冷柜重新拉出来的尸体,以及他身上的活体组织化验报告。
将近三十岁的何丽如,皮肤可以说保养得很好,读完博士,眼睛还没有近视;幼小的手掌,嫩白的皮肤,娇小玲珑的身型,一看就知道是弱不禁风的文秘类型的女子,不过博士出身的文秘女子也的确很罕见。
她光秃秃的身子,就这样躺在我面前,身体早已僵硬,那苍白无力、又极至丑陋的伤口盘踞在腹部和心脏那里。我弯下腰去研究腹部的伤口,我发现腹部的伤口附近的皮肤组织有一种紊乱的感觉,缩成了一团;反而是心脏那里的伤口则显得非常整齐,而且腹部伤口的苍白度更胜心脏那里,显然是腹部的伤口失血程度比心脏那里更为严重。我下意识地拿起她的右手,在手掌虎口的位置上,找到微型的切割伤口,伤口是从外到内,由外力压重的情况下形成的,三根手指的伤口较为轻微,手掌的要严重一些,而且有朝外扩张的趋势,但最后不了了之。她当时可能有想过反抗,但于事无补,唯一的防御性伤口就在手掌那里体验出来了。
当利器离开她的腹部时,她全身已经失去抵抗的力气,到了心脏那里自然无力还击。
“死者有遗传性疾病吗?”
“没有,先生。”元应子看上去眼睛快要睁不开了,不过我隐约能闻到一阵香水的气味。
“或者呼吸系统上的疾病?”
“没有,先生。死者的身体很健康。”
我沿着尸体往下检查,从腰部到脚部,死者的脚趾还涂了颜色,不过随着尸体的冷冻,那颜色凝固着,左脚粉红色右脚是红色,天呐,赤裸裸的诱惑。
“死者没有遭受性侵犯?”我疑惑地望着验尸报告。
“是的,不过很奇怪,死者的胸部曾经被粗暴地抓揉过,乳头附近红了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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