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孔孟也在心中竖起大拇指。
不得不说这位叫王峰的年轻人,在音乐方面还是非常有天赋的。
只是因为太过年轻,各方面才还有不少瑕疵。
不过对方只要能坚持下去,经验和技巧再丰富一些,成为知名歌手问题不大。
王峰表演完,扭头看向李易甫:“李老先生,我这点技术自然入不了您的法眼,现在难得有机会,您露上一手,也好让我这个晚辈多学习学习。”
李易甫无奈一笑,他本想认输,但看到孔孟目光炯炯且执着的眼神,还最终也没放弃。
只是自己要唱什么歌?
李易甫忽然发现自己好像没有太多选择,因为他根本不懂流行音乐,唯一会的还是戏曲。
忽然老先生像是想起什么,然后问徐伟:“是不是,要是音乐都可以,不管什么类型。”
徐伟点点头。
李易甫瞬间松了口气,然后拒绝了王峰递过来的吉他。
深吸一口气,他唱道:
“一家人欢天喜地把我来请
一家人欢天喜地把我来请
一家人欢天喜地把我来请
佘太君我穿宅越院来到前厅
今日是老身我的寿诞庆
一个个膝下承欢满面春风
年少人盼的是立功边境
年老人我喜的是啊一门忠贞
老身我今年活了一百单七岁
眼不花这耳不聋
腰不酸我这腿不疼
先王爷封我是个长寿星
先王爷封我是个长寿星啊!”
一曲唱完,所有人都呆住了。
这是什么鬼?
豫剧吗?
摇摇头,一大堆人表示听不懂。
如果还是有几个人投了钱,其他不说,单看老先生这一把年纪,还在这里用力卖唱,就很不容易。
当然金钱的数量和刚才王峰完全没法比。
也就是说,这第一场比试王峰赢了。
王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他看来,作为古文联盟协会的会长,李易甫应该属于大boss中的大boss。
不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吧,起码一首歌碾压自己还是没问题的。
可事实却是……
惊喜来得如此之快,快到他猝不及防。
只有孔孟无奈的摇摇头。
在他看来,获胜的应该是李易甫。
李易甫唱的,是自己穿越前听过的一首豫剧,名字叫做五世请缨。
讲述的是佘老太君对自己身体状态的描述,算得上是豫剧中的经典曲目。
孔孟记得,关于这首曲目,他只在和李易甫一起的时候唱过一遍。
没想到对方不仅记住,还能模仿个七七八八。
只可惜七七八八毕竟不是十全十美,再加上他当时唱时就有点跑调,因此听起来才没有那么惊艳。
最关键的是这是豫剧,如果在中州应该比较受欢迎。
但在京城,它的影响力绝对大打折扣。
更别说听这东西的还都是年轻人,孔孟甚至怀疑这些人能不能听得懂。
自己获得胜利,尽管心中欢喜,但王峰还是竭力保持平静:“李老先生,承让了。”
孟无奈摇摇头,如果换成其他地方,大家看到类似的表演,第一反应就是快步走过去。
因为你站的时间一长,不投个一两块钱,哪怕别人不说,自己也会感觉不好意思。
但首都不一样,作为繁华大都市,能在这里生活的人,手头基本还算宽裕。
再加上大家的文化水平普遍较高,将一两块钱投给自己喜欢的音乐和歌手还是没问题的。
前奏音乐结束,王峰的声音响起:
“曾经的曾经的曾经,我是一个人。
一个人哭,一个人笑。
一个人默默面对,未来风雨的飘摇———
……
我不能想……”
一曲很快结束,人群立刻爆发出激烈的掌声,一枚枚钢镚和一张张纸币投入到托盘中,很快就去聚齐一小堆。
就连孔孟也在心中竖起大拇指。
不得不说这位叫王峰的年轻人,在音乐方面还是非常有天赋的。
只是因为太过年轻,各方面才还有不少瑕疵。
不过对方只要能坚持下去,经验和技巧再丰富一些,成为知名歌手问题不大。
王峰表演完,扭头看向李易甫:“李老先生,我这点技术自然入不了您的法眼,现在难得有机会,您露上一手,也好让我这个晚辈多学习学习。”
李易甫无奈一笑,他本想认输,但看到孔孟目光炯炯且执着的眼神,还最终也没放弃。
只是自己要唱什么歌?
李易甫忽然发现自己好像没有太多选择,因为他根本不懂流行音乐,唯一会的还是戏曲。
忽然老先生像是想起什么,然后问徐伟:“是不是,要是音乐都可以,不管什么类型。”
徐伟点点头。
李易甫瞬间松了口气,然后拒绝了王峰递过来的吉他。
深吸一口气,他唱道:
“一家人欢天喜地把我来请
一家人欢天喜地把我来请
一家人欢天喜地把我来请
佘太君我穿宅越院来到前厅
今日是老身我的寿诞庆
一个个膝下承欢满面春风
年少人盼的是立功边境
年老人我喜的是啊一门忠贞
老身我今年活了一百单七岁
眼不花这耳不聋
腰不酸我这腿不疼
先王爷封我是个长寿星
先王爷封我是个长寿星啊!”
一曲唱完,所有人都呆住了。
这是什么鬼?
豫剧吗?
摇摇头,一大堆人表示听不懂。
如果还是有几个人投了钱,其他不说,单看老先生这一把年纪,还在这里用力卖唱,就很不容易。
当然金钱的数量和刚才王峰完全没法比。
也就是说,这第一场比试王峰赢了。
王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他看来,作为古文联盟协会的会长,李易甫应该属于大boss中的大boss。
不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吧,起码一首歌碾压自己还是没问题的。
可事实却是……
惊喜来得如此之快,快到他猝不及防。
只有孔孟无奈的摇摇头。
在他看来,获胜的应该是李易甫。
李易甫唱的,是自己穿越前听过的一首豫剧,名字叫做五世请缨。
讲述的是佘老太君对自己身体状态的描述,算得上是豫剧中的经典曲目。
孔孟记得,关于这首曲目,他只在和李易甫一起的时候唱过一遍。
没想到对方不仅记住,还能模仿个七七八八。
只可惜七七八八毕竟不是十全十美,再加上他当时唱时就有点跑调,因此听起来才没有那么惊艳。
最关键的是这是豫剧,如果在中州应该比较受欢迎。
但在京城,它的影响力绝对大打折扣。
更别说听这东西的还都是年轻人,孔孟甚至怀疑这些人能不能听得懂。
自己获得胜利,尽管心中欢喜,但王峰还是竭力保持平静:“李老先生,成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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